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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首家金融法院首案落槌 投资公司被判赔1.2亿元-中新社上海
记者21日从上海金融法院获悉,该院备受关注的首案已落槌。 作为中国首家金融法院——上海金融法院8月20日正式揭牌成立后受理的第1号案件,原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东方证券)诉被告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弘高中太)质押式证券回购违约。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后判决:弘高中太公司偿还东方证券公司融资款本息、违约金及律师费等合计1.2亿余元(人民币,下同),并以出质的28,961,432股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(证券代码:002504,以下简称“弘高创意”股票)承担质押担保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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